EDA365欢迎您登录!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
x
很多业务岗位都有相对应的业绩提成,也就是所谓的多劳多得,刺激销售人员努力做更多市场份额。而这一薪酬设计的动机是什么? 前不久,一位老板找我,谈起他最近的销售人员不好找,招来的也都不好,素质都不高,说了很多。我问了一句:“你们的销售薪资是怎么定的”。他说:“底薪加抽成啊”。我又问:“多少底薪+多少抽成”?他说:“1000底薪+15%抽成”,然后还很“慷慨”的补了一句:“这已经很高了”。 我就在想,1000是什么概念?现在是否还有这个薪资的标准吗? 10几年前,很多公司先为选中的优秀员工提供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,也就是说,你没有业绩也有吃有住(差不多也有1000多)。然后通过你的努力,靠业绩赚更多,因此,很多优秀的人员也大受鼓舞,努力勤奋。最终公司与员工实现了共赢。而如今,感觉激励机制完全变质了。 到底提成是激励还是工资? : U7 x7 k. J* O/ V. \. P% K
如果是工资,那么也只能找到那些实在是找不到工作的人来赌一把了。 如果是激励的提成,相信还是不难找到人才的。因为真正的人才加入,本身的价值不能忽略。作为老板,不能总是带着不信任的态度来说:“不管白猫黑猫,抓住老鼠才是好猫”。 底薪只是基本的保障,也该有正常的自身价值和对等的收入,因为即便销售不成,也是在无形中为公司推广中,也是人才的自身价值。而如今好像变成了纯利益关系,甚至是改成零底薪的也有,那可就是纯合作关系了。 某个销售岗位,完成业绩任务,假设月薪值万元,而公司设定的底薪是1000+业绩抽成的15%=9000.合计1万,也就是说,该员工做不到就得不到一万。看上去合情合理了,但是也只能找到那些低对1000已经很满足并赌一把一万高薪的人了。
1 Q' Q% m- E e: F8 q( w; F |